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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成都医学院评估网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点击数:


省内各地方属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构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智化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切实推进专业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现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23 年 12 月 8 日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 号)、《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 号)、《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 号)、《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方案》(教督〔2023〕2 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23〕162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构建数智化高校本科专业动态监测预警体系,促进专业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推动高校加强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结合四川高等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促进专业设置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服务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科学合理地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专业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二)开展动态分类监测。遵循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所固有的特点,监测评价指标、方式、范围和结果运用等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在保证专业办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评价,引导专业办出特色。

(三)注重方法创新。积极开展基于数据的数智化专业监测评价方法研究,不断完善评价模型,提升数据可视化效果,力求全面准确反映高校专业办学状态和建设质量,用数据说话,建设国内领先的本科专业监测预警新模式。

(四)强化结果运用。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以问题诊断为主,注重督促问题改进,推动各高校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

三、组织实施

(一)教育厅高教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科专业监测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监测经费,明确结果运用,审定、公布监测结果。建立监测评价的整改复查机制,针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受教育厅委托具体组织开展监测工作,负责研制专业监测指标体系,开发、运行和维护专业监测平台,组织专家撰写监测报告。

(三)高校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如实填报各项数据。结合专业监测评价结果,强化专业建设整改,优化完善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

四、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为已有一届毕业生的、所有在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业,已申请停办(停招)的专业不纳入监测范围。专业监测评价工作原则上按年度开展,数据填报时间原则上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时间保持一致。

五、监测指标

以 2019 年研制的《四川省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为基础,分类别、分专业评价,适时组织专家队伍对其进行优化调整。

六、监测方式

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为基础,以数据填报为补充(根据专业需要),组织专业团队根据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定量指标通过专业监测评价平台根据评分规则自动计算结果,定性指标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依托专业监测评价平台评价打分,最终形成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测报告。

七、监测成果

通过年度常态化监测,形成我省普通高校年度专业监测总报告、以学校为单位的专业监测报告、各专业的监测报告以及全省同一专业监测结果排序报告等 4 个类型的报告。

八、结果运用

建立专业监测“红橙黄牌”预警制度,将每年监测排名后10%的专业纳入“黄牌”预警名单,将连续两年监测排名后 10%的专业纳入“橙牌”预警名单,将连续三年监测排名后 10%的专业纳入“红牌”预警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监测结果作为该专业建设有关省级项目申报和验收、所在高校次年新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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